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前瞻布局,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培育一批品牌培育卓有成效、亮点纷呈,为区域协同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示范单位,参照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与示范乡镇(街道)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商标〔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示范县(市、区)与示范乡镇(街道)(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价工作,具体要求见申报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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