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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工程的工作成果,全面构建我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特制定《余姚市2010年“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余姚市2010年“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自2008年开始,我市开始实施“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工程,通过为期两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了“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工程的工作成果,根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0年“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甬食药监市〔201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根据我市药品零售市场现状和社会发展水平,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严把新开办、变更企业行政许可检查关,凡是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严格药品零售企业退出,对开办时虚报、伪造资料的,经营中屡次严重违反GSP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核减经营范围、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撤销GSP证书。
二、建立更加科学的行业连锁化经营促进机制
鼓励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单体药店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引导单体药店采用加盟或资产重组等方式加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连锁企业以直营、特许加盟连锁等方式发展门店,力争在2010年我市药店连锁化率达到35%以上,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向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发展。
三、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评定和分类监管机制
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确保信用评定工作科学公正;充分利用信用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效益。建立市医疗机
构药械质量信用评定机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自律意识,提高药品使用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网上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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