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2021年余姚市级先进,并在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就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 余姚市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包括直属学校、直属单位、教辅室、中小学校、成校、幼儿园等)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3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教师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250名左右(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中担任中层或校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任班主任年限3年以上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3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包括余姚市级优秀班主任)的人员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6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 余姚市师德标兵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要求近5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5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人员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10名。
二、评选条件
1. 余姚市优秀教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轻负高质”,追求高效课堂,能合理安排任教学科的作业量。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 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全体学生。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学校、教育行政和教育机构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 余姚市师德标兵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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