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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按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起,我市中考加分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中考加分项目
二、办理时间
2020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5月20日-31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公示,6月19日前告知考生加分结果。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通过数据核验后,经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
(二)港澳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市委统战部(侨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线上提交材料:考生本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三)台湾户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线上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宁波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市委统战部(侨办)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委统战部(侨办)线上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统战部(侨办)联系人:罗华,联系电话0574- 0574-89282304,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楼二楼。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父母所在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宁波军分区发驻甬部队函中明确的程序和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由市人民武装部和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完成加分。人民武装部联系人:吴炯峰,联系电话:0574-22750209,地址:余姚市开丰路200号余姚市人武部政工科。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公安局政治部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徐琪良,联系电话:0574-62866065,地址:余姚市大黄桥南路81号。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国强,联系电话:0574-62555011。地址:余姚市金辉路2号消防大队。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一)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二)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三)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八)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
由市卫健局提供2020年符合加分条件的医务人员子女考生名单,市教育局确认后,完成加分。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中考加分事项办理模式改革的第一年,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港澳籍考生、台湾户籍考生、三侨考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代办工作,指导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完成线下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附件: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
一、准备工作:
请代办人(班主任)在手机上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用代办人身份证和手机号注册并登录。
用同一台手机拍好实际申请人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港澳及台湾籍考生身份证明材料等)。除少数民族考生参加中考优待外,其它中考优待申请还需拍好实际申请人本人免冠证件照。
准备好实际申请人的中考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二、填报申请
打开“浙里办”APP,选择站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字“中考优待”,搜索中考优待的办事列表。
找到对应的中考优待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代办”并点击“确定”按钮。
在“完善信息页面”填写实际申请人信息,点击实际申请人身份证件的“上传”按钮,选择提前拍好的实际申请人身份证件照片,按钮下会提示材料上传成功,确认所有信息都正确填写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其中代办人信息是平台自动填写,不需要操作。
保存完成后再点击加号按钮添加申请,“基本信息”页会显示实际申请人信息。然后点击“请选择申报类型”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型,再点击办理机构选择“宁波市—余姚市”,点击下一步。
阅读申办须知和确认基本信息,点击一下步。
在“申报信息”页点击“填写”按钮,在“填写申请表”页面完成申请表填写(全部是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回到“申报信息”页。根据申报项目不同可能会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或提示你线下办理的所需材料(请做好记录)。如需身份证明材料的点击“上传”按钮选择对应的材料照片上传,按钮下会提示材料上传成功。最后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完成网上申报。
需要线下提交的中考加分事项,请准备好所需材料,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地点完成材料提交。
按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起,我市中考加分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中考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 办理模式 |
少数民族考生 | 线上办理,零材料 |
港澳籍考生 |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
台湾户籍考生 |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 线上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
现役军人子女考生、优抚对象子女 | 线上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
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
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
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 | 线下办理 |
2020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5月20日-31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公示,6月19日前告知考生加分结果。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通过数据核验后,经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
(二)港澳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市委统战部(侨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线上提交材料:考生本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三)台湾户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线上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宁波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市委统战部(侨办)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委统战部(侨办)线上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统战部(侨办)联系人:罗华,联系电话0574- 0574-89282304,地址: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楼二楼。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父母所在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宁波军分区发驻甬部队函中明确的程序和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由市人民武装部和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完成加分。人民武装部联系人:吴炯峰,联系电话:0574-22750209,地址:余姚市开丰路200号余姚市人武部政工科。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公安局政治部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徐琪良,联系电话:0574-62866065,地址:余姚市大黄桥南路81号。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国强,联系电话:0574-62555011。地址:余姚市金辉路2号消防大队。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一)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二)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三)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八)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
由市卫健局提供2020年符合加分条件的医务人员子女考生名单,市教育局确认后,完成加分。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中考加分事项办理模式改革的第一年,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港澳籍考生、台湾户籍考生、三侨考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代办工作,指导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完成线下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附件: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操作手册
一、准备工作:
请代办人(班主任)在手机上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用代办人身份证和手机号注册并登录。
用同一台手机拍好实际申请人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港澳及台湾籍考生身份证明材料等)。除少数民族考生参加中考优待外,其它中考优待申请还需拍好实际申请人本人免冠证件照。
准备好实际申请人的中考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二、填报申请
打开“浙里办”APP,选择站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字“中考优待”,搜索中考优待的办事列表。
找到对应的中考优待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代办”并点击“确定”按钮。
在“完善信息页面”填写实际申请人信息,点击实际申请人身份证件的“上传”按钮,选择提前拍好的实际申请人身份证件照片,按钮下会提示材料上传成功,确认所有信息都正确填写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其中代办人信息是平台自动填写,不需要操作。
保存完成后再点击加号按钮添加申请,“基本信息”页会显示实际申请人信息。然后点击“请选择申报类型”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型,再点击办理机构选择“宁波市—余姚市”,点击下一步。
阅读申办须知和确认基本信息,点击一下步。
在“申报信息”页点击“填写”按钮,在“填写申请表”页面完成申请表填写(全部是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回到“申报信息”页。根据申报项目不同可能会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或提示你线下办理的所需材料(请做好记录)。如需身份证明材料的点击“上传”按钮选择对应的材料照片上传,按钮下会提示材料上传成功。最后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完成网上申报。
需要线下提交的中考加分事项,请准备好所需材料,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地点完成材料提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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