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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朗读

各安监所、局各科室(大队):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在我市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现将《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好。

  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安全发展。现制定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G20峰会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我市小微企业安全隐患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的现状,通过专项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G20峰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检查范围

  我市年产值500万以下的一般工业企业。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建立、健全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情况

  (五)安全生产检查、会议、教育培训等台帐设置和记录情况

  (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9日至14日)

  各安监所要抓紧摸清底数,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5日至6月14日)

  在微小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基层上,各安监所开展督促抽查工作,四明山镇、大岚镇、鹿亭乡、大隐镇、经济开发区抽查家数不少于总数的20%,其余乡镇(街道)抽查家数要求不少于50家。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5日至7月10日)

  局将邀请各安监所一名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与局组织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由局领导牵头,分七组进行,每组明确检查人员和所检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请各安监所准备好小微企业名单,检查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企业,六个街道和泗门镇抽取5家,四明山镇、大岚镇、鹿亭乡、大隐镇抽取2家,其余乡镇各抽取3家。(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安监所、科室(大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政治的高度认识G20分会期间做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补好对小微企业弱于监管的这个短板。各安监所可以结合社会化服务抓好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邀请专家帮助小微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班子和实干班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与管理考核,考核分值按检查企业隐患数的平均得分计算。各安监所将实施方案在5月14日前报局办公室。(各乡镇对村考核可参考执行)

  (二)细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各安监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发动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摸清小微企业底数,积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督促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各科室、大队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参与督促检查工作,统一检查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检查中既要查找小微企业的各项安全隐患,又要帮助指导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在整改复查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标准和规范。

  (三)注重程序,强化严格执法

  每一个督促检查组由局两位执法人员带队,一名安监所同志和一名专家共同参与,带齐执法装备,执法中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做到客观、公正,以设定的检查范围为主要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停电措施,对于一般隐患要依法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抓好持续,建立长效机制

  各安监所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要将对小微企业安全检查纳入计划,并设定日常检查频次和家数;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注重发现小微企业的安全隐患;形成网格排摸为依托、执法检查为支撑的小微企业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条件成熟的小微企业鼓励创建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部分成熟的可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车间。

  附件:1.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2.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分组表

  附件1

余姚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1

管理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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