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
现将《余姚市安监系统创新工作领导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
余姚市安监系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根据《宁波市安监系统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甬安监管办〔2016〕2号)以及《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安监系统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安监管办〔2016〕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余姚市安监系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设置工作规则》。
一、组织结构设置
(一)安监系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大队负责人组成。
(二)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办),负责创新工作日常事务。创新办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创新工作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创新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全系统创新工作,负责创新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统筹谋划;
(2)审议确定年度重点创新项目;
(3)督促推进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
(4)总结表彰创新先进典型,推广创新成果。
2.创新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系统重点创新项目的立项、评审、考核等组织协调;
(2)开展工作调研,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创新项目实施;
(3)开展创新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创新工作能力和意识;
(4)加强对全系统创新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氛围;
(5)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发布相关信息,通报有关情况;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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