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安监所:
现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职〔2016〕2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余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市安监局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通知》,原卫生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已划转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重点做好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监督检
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护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二、严格落实,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将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纳入到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职〔2016〕2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中要有明确的培训科目内容、时间和考核结果记录,确保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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