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2015年2月19日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一烟花爆竹销售店发生5死1伤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后,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我市按照 “两关闭”、“三严禁”的通知要求,对大部分零售点已经依法实施了关闭。虽然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逐年规范,非法运输、经营、储存行为逐年减少,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是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和事故易发期,且前期依法关闭的销售点仍有部分烟花爆竹库存,有部分安全意识淡薄、想牟取暴利的人员在销售旺季期无证经营及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必将会有所抬头。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宁波市有关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从业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协作机制,强化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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