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27次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1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控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余姚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余党办〔2015〕87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党委、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去年8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排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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