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安监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现将《余姚市重点监管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日
余姚市重点监管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结合我市重点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述职报告制度坚持“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推动重点监管高危企业尽职履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抓住源头、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述职报告内容应实事求是,正视工作中的矛盾和不足,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持续改进。
二、述职对象
全市重点监管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单详见附表)
三、述职方式及时间
述职分为书面和现场述职。书面述职每年一次,上报安监局备案。现场述职将在年终选择部分企业进行。
四、述职内容
(一)事故控制
安全生产零死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工伤事故有效控制。
(二)日常管理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5.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实施情况。
6.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时上报月度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以及隐患排查季度报表的厂部公示情况。
10.做好承包商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发包或者出租行为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年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物资完备并及时维护保养。
12.落实安全评价报告的整改确认。
13.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科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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