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安监所,各矿山企业:
2013年12月中下旬,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在建和在生产的14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年底考核,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余安监发〔2013〕24号)要求,对作业现场管理、设备设施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台账记录等,逐项对照打分。为进一步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矿山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科室(大队)、各安监所同志的共同努力,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尤其在当前开采规模逐年扩大,数量稳步减少的环境下,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矿山企业安全用电、视频监控、安全防护措施、台账记录等方面的进一步规范,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今年顺利完成标准化初评与复评的达标验收任务,全年未发生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当前,我市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减少了一线作业人员,提升了安全系数。同时,我局在日常安全监管中,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设计规范作业,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修建运输道路和铲装平台,设置安全防护栏,规范警示标志等。在矿山企业基建期,审批科定期帮助指导,竣工时由上级部门和相关专家论证,提高矿山企业取证门槛, 严把审批关。企业稳步发展,部门严格管理,营造了矿山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了安全生产条件。
二、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共考核了7个乡镇(街道)的14家矿山企业,发现安全生产隐患59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4份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爆破后,部分宕面上险浮石未及时清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部分矿山宕面开采坡度超过75度,坡度陡峭,难以达到最终边坡角的要求;存在台阶高度超高、局部运输道路过陡,存在界外开采现象。
(三)部分矿山矿区临崖、临边、运输路段等重点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缺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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