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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和减少食品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偏远地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强化婴幼儿食品和水产食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食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预期目标: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新建立6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和完成13类食品调查摸底工作;各较大型市场、超市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重点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不超过1%;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杜绝;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水产品、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全县食品卫生质量有大幅提高,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全县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建立无公害示范镇乡5个,编制农业种养技术标准模式图1张(总数达到3张),争取认定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7个,绿色食品和全国无公害农产品6个,建立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3个。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违法行为。建立对重点农产品的检测制度,重点检测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和畜产品兽药残留,并适时将检测结果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发布。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开展面粉、膨化食品、含乳饮料、熟肉制品、调味品、碳酸饮料、酱腌菜类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把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准入关。继续做好小麦粉等5类食品审查发证的扫尾和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开展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完成其他水产品等13类食品的调查摸底工作。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水产品、火腿、香肠、肉松、酱油、食醋产品行业性整治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质量抽查工作,重点加强五大集镇农残检测点建设,检测点每天检测样品,全年不少于2500个批次;检测车监测每周不少于4天,全年不少于2800个批次。在全县较大型商场、超市推行食品准入制度,试行重点食品专管制度。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的经营方式。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造规范提升步伐,积极探索“农改超”、“农加超”。加强进口食品检验和进口食品后续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进出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对餐饮业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个体店等的检查和监督。以大中型餐饮业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超市、商场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五)突出儿童食品和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对全县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生产加工点,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出市场。取缔无证加工、经营水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在水产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的整治。加大对包装标识印制企业的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印制假冒商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非法印刷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七)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择2-3个大型食品商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提倡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讲质量守信用。
(八)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监管网络建设。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要公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查处和奖励制度,落实举报查处工作责任。探索建立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检查员为辅,覆盖镇乡、村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联防体系。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地区发展和延伸,实现农村商业网点连锁经营和商品配送,从源头上遏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
(九)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解决以罚代刑问题。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7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具体布置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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