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县作为省级新课程改革实验区,必须在2003年5月底前完成初中、小学校长及起始年级教师的通识培训,至2003年8月完成所有教师的培训任务。为了切实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工作,确保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明确和理解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指导思想、目标和新课程的基本特点,了解新课程改革的教育观、课程观、教师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以及教育价值观,使教师在实践中改进传统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新课程教育理念。
二、培训对象:根据“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凡初中、小学校长及全体专任教师(不含参加省、市培训的对象)均需参加培训。
三、组织实施:全县通识培训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实验学校必须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25日前报局人事监察科。
四、培训安排:培训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对象为初中全体教师和小学起始年级教师,时间4月下旬——5月下旬;第二批为小学其他教师,时间由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每批培训均安排在星期五下午至星期日下午,共两天半。培训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培训管理:
1、培训师资由台州学院统一安排;培训教材由台州学院和台州市小教中心确定,人手一册。
2、培训分班以学校为单位;培训占用中小学教学时间的,学校可以停课。
3、培训期间由参训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双重考勤,点名册由参训学校提供。
4、培训结束后,由台州学院命题进行书面考查,具体安排由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5、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查的教师,发给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台州市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合格证明》,并登记继续教育20学分。
6、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各有关中小学要严格做好培训的考勤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培训请假需校长签字同意,并报局人事监察科批准。
附:玉环县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第一批安排表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玉环县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
第一批安排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4月25日下午至27日下午 |
楚门小学 |
清港、干江、沙门 全体初中教师 |
4月25日下午至27日下午 |
楚门中学 |
楚门、龙溪、鸡山、海山 全体初中教师 |
4月25日下午至26日下午 |
职教中心 |
陈屿、普青、古城、古顺、 鲜迭、实验学校全体初中教师 |
27日一天 |
玉城中学 | |
4月25日下午至27日下午 |
城关中学 |
城关一中、二中、三中、四中 全体初中教师 |
5月23日下午至25日下午 |
玉城中学 |
坎门一中、二中、里黄、 芦浦全体初中教师 |
5月23日下午至25日下午 |
环山小学 |
全县小学起始年级教师 |
培训作息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主题词:课程改革 培训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
共印70份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