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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2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和推荐省“春蚕奖”,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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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县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决定评选2002学年度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荐省“春蚕奖”、市优秀教师和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重点对象是任教3年以上的第一线教师,校级领导人数控制在3%以内。2000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这次不列为评选对象,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素质教育方向,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带生私教、无赌博等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优良,为人正派,在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要求

  1、今年评选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共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推荐市优秀教师5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省“春蚕奖”3名。

  2、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评,逐级推荐。推荐人选要进行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初中、小学学校由中心中学、中心小学组织推荐考核,其他学校由学校直接推荐,被推荐人在校内公示后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3、省、市先进推荐办法:省、市先进推荐条件参照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原则上在获得过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教师中推荐(包括今年被推荐者)。1998年以来已获得过“春蚕奖”者,这次不列为“春蚕奖”推荐对象,1998年以来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这次不列为市级先进推荐对象。“春蚕奖”在海山、鸡山、沙门、龙溪、干江、芦浦乡镇学校中推荐。乡镇初中、小学由中心中学、中心小学组织各推荐1名,其他学校由学校推荐1名,经县教育局联评后,确定上报对象。

  4、上报材料和时间。推荐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要填报《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推荐省、市先进要填报相关的“申报表”一式二份,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由学校组织撰写,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主要事迹摘要填写入“申报表”有关栏内。上述材料于5月20日前报我局人事监察科。

  评优奖励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附件:1、2002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02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人数

单  位

人数

单  位

人数

城关办事处

中学

4

海山乡

中学

1

坎门成技校

2

小学

4

小学

1

城关成技校

坎门办事处

中学

3

鸡山乡

中学

1

陈屿成技校

小学

4

小学

1

榴岛中学

1

陈屿办事处

中学

5

楚门中学

1

玉兴中学

1

小学

3

玉城中学

1

浙东人文综合中学

1

楚门镇

中学

2

坎门中学

1

小学

3

职教中心

1

清港镇

中学

1

东方中学

1

小学

3

环山小学

1

干江镇

中学

1

中心幼儿园

1

小学

1

电大

1

沙门镇

中学

1

教师进修学校

小学

1

教研室

1

芦浦镇

中学

1

教科所

小学

1

电教站

龙溪乡

中学

1

实验中学

1

小学

1

百工中学

1

  附件2:

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政治面貌

现任教师职务

现 任 行

政 职 务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填一项)

工 作 单 位

主要事迹由学校填写

学校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意见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主题词:教师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共印70份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四 月十四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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