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建设规划局关于开展乱张贴和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建设规划局《关于开展乱张贴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一日
关于开展乱张贴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县建设规划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为了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新形象,确保今年我县顺利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张贴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玉环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破立结合、指导管理并重的方针,深入开展乱张贴及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努力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牢固树立“秀美玉环”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重点是城关建成区及文旦大道两侧的乱张贴及户外广告。
(二)整治内容:1、在建筑物、构筑物、城建设施或古树名木上乱涂写、乱刻画,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以下简称乱张贴);2、残旧破损、未批先设、内容不健康、文字不规范、外型不美观的户外广告、招牌、广告栏、读报栏、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墙体广告,危及公共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的其它广告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20日至28日)
采取分组、分线、分地域排查登记等形式,对整治范围内的乱张贴,大型户外广告位、广告灯箱、门面招牌、路牌、霓虹灯、墙体广告及广告企业等进行全面调查,分门别类,列出重点,找准问题所在。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8月6日)
召开乱张贴及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就乱张贴、户外广告不规范对城市形象破坏等问题开展研讨。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向市民及工商企业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及时曝光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设施,造足舆论声势,使全社会支持、配合、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三)清理整顿阶段(8月6日至15日)
1、集中力量清理整顿户外广告。抽调城建、城管、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整治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未纳入城管和工商管理、设置不够合理规范、残旧破损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按有关规定强制拆除。各职能部门、各镇乡(办事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2、启动城市管理语音提示系统。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的乱张贴户主,经县城建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后,实施语音提示系统,由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停止该号码的呼叫转移功能。
3、开展万人清洗大行动。在城市管理语音提示系统启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建筑物、构筑物、城建设施或名树木上涂写、刻画及张贴的宣传品和小广告,按部门、社区管辖区域和职责开展清洗,并发动青年志愿者参与到清洗大行动中来。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5日至20日)
1、依法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建立分级编制制度,邀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审,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2、推行城区主要街道“亮化”建设。沿街公建单位的建筑物必须采用底部亮化、顶部亮化或泛光照明,主要建筑物的屋顶、墙面以及道路两侧增设的大型广告原则上也必须亮化。
3、建立广告设置权招投标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广告设置权招投标,以推进广告业市场的有序竞争。
4、设置公共广告栏。设置专栏用于群众性广告张贴,以减少和杜绝乱张贴现象,有效整治城市“牛皮癣”。
(五)总结提高阶段(8月20日至22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所取得的经验,查找不足,并结合《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建设规划局等单位关于规范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03]52号)文件精神,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根据港口中等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街景整体规划,使我县户外广告形成良性发展态势。同时,为防止乱张贴现象死灰复燃,在乱张贴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新出现的乱张贴现象开展打击,加大处罚力度,从而使“城市牛皮癣”得到彻底根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和品位的直接体现。城管、公安、工商等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乱张贴及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成立县乱张贴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城管、宣传、公安、工商、交通、规划、供电、电信等相关职能单位及坎门、陈屿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以及上通下达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办事处要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