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中小学,镇乡中小学,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两基教育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真正实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县教育局决定在总结前几年教育扶贫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以推行“教育券”方式资助贫困学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孤儿等玉环籍在本县就读的中小学生;因其他原因造成贫困的学生经确认后可酌情考虑。
二、充抵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受资助的学生“教育券”充抵项目为代管费、住宿费,高中段教育受资助学生的充抵项目为代管费,学杂费由学校减免。此外,享受“教育券”资助的学生同时享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玉环支公司免费为其投保本学年学生人身保险。
三、操作程序:
1、申请:贫困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居证明,交学生所在学校备案;学校对贫困学生做好家访记录,纳入学校贫困学生档案库,并将贫困学生名单公示后于开学前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教育局将接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发放:“教育券”由县教育局盖章后经上报学校发给贫困学生,学生报名时交给就读学校充抵有关费用;学校按收到的“教育券”与县教育局结算,取得拨款。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充分认识扶贫助学的重要性,把资助贫困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力求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同村居的联系,对本辖区和本校内的贫困学生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既要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或缀学,又要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现象,以保证“教育券”发放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扶贫机构,设立扶贫基金,扩大教育扶贫的覆盖面。要加强扶贫的管理工作,建好学校贫困学生档案库,从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贫困学生,切实帮助学生进步成长。
附件:玉环县中小学生“教育券”申请表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玉环县中小学生“教育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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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性别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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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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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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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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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意见 |
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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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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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于8月28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主题词:教育扶贫 “教育券”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民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