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上半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刚刚过去,下半年又面临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为了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环县人民医院作为玉环县非典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的诊治隔离观察医院,按《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置好隔离病房,合理布局,落实好各项设施。县第二人民医院为非典可疑病人的诊治隔离观察的预备医院,按要求设置好隔离病房,在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紧张的情况下应急启用。
二、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要设置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要按《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置,并设预检接诊点进行二次分诊,要由高年资医师负责分诊,要认真做好呼吸道发热病人的排查和转送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报告、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工作。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设置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
三、县中医院、坎门中心卫生院、陈屿中心卫生院、清港镇卫生院、干江镇卫生院、沙门镇卫生院、鸡山乡卫生院和海山乡卫生院,设置发热病人的预检接诊点,要设置预检室和留置观察室,负责发热病人的检测工作,对发现非典可疑病人要及时转送定点医院诊治。
四、未设置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和预检接诊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发热病人,但要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报告和转送工作,向属地卫生院或防保所报告,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非典可疑病人,除及时向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外,要做好病人的转送工作。县人民医院配备专门救护车负责港南片非典可疑病人的转送,县第二人民医院配备专门救护车负责港北片非典可疑病人的转送,县中医院和坎门、陈屿两所中心卫生院配备专门救护车负责各自医院的非典可疑病人转送。各转送医院要落实好救护车,落实好转送人员的防护设施。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好防护物资,配置好防护设施,配备好消毒物品,加强宣传,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注意诊疗场所的消毒,要高度重视院内感染,避免交叉感染。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