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了扶持鼓励民办学校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02]87号)有关“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试行委派教师带薪到民办学校任教制度”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试行委派教师带薪到民办学校任教。
一、委派原则:
1、与办学规模挂钩原则。以当年班级为计量单位。
2、促进规范办学原则。以当年年检结果为标准。
3、鼓励先进原则。以学校省级重点学校评定和上一学年度荣获各级别先进称号为计算基础。
二、委派办法:
1、民办学校经市教育局年检合格,年检指数为1,基本合格率年检指数为0.5;限期整改或不合格年检指数为0.
2、以班级数为单位,高中(中职)以上一个班级指数为1,初中一个班级指数为0.75.
3、学校被评为省级重点中学的指数。省一级重点中学等级指数为1.5,省二级重点中学等级指数为1,省三级重点中学指数为0.5.
4、先进指学校受到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单项先进不在此计算范围。县级先进指数为0.3,市级先进指数为0.5,省级先进指数为1.
5、委派教师数计算公式:委派教师数=班级数×班级指数×(年检指数+等级指数+先进指数)。
三、根据委派原则和委派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今年委派教师带薪到民办学校人数为:
江南理工专修学院:3人 实验学校:50人
浙东人文中学:26人 百工中学:5人
榴岛中学:13人
二00三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教师 管理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
部,县财政局,县人劳保局,县审计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十月九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