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中小学、五大集镇中心中小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玉教科[200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发展,按照县教科工作计划,“玉环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拟于四月中下旬对有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请各校对照文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详细填写“玉环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表”,并附上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
附件:玉环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表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心理健康 自查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学会,市教科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玉环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表
检查 检 情况 查 与 内 检查 得分 容 学校 |
机构设置(15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的成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的建立、相应的设备配置等) |
计划总结(10分) (开学初的学期或学年计划、期末总结等) |
师资情况(25分)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情况、师资培训等) |
日常活动(30分) (日常咨询与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讲座的开设、其他活动的举行等) |
科研工作(20分) (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研究、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 |
注:可附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