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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考核任务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进一步调动镇乡、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务信息的报送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镇乡、各有关部门;
(二)其他单位参照第三类考核单位计分,参与年度评比。
二、考核范围
《玉环政务信息》(普刊、内参、领导专送)中采用的信息,以及经县府办转报、被上级采用的信息。
三、报送内容
上级和我县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各镇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在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中,出现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重大的社会动态、重要社情民意和紧急突发性事件。
四、计分、稿酬与给付方法
(一)计分办法
1、本办采用:《玉环政务信息》每条5分,《玉环政务参阅》、《领导专送》每条10分;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
2、市府办采用:《台州政务信息》每条10分;《专报信息》每条20分;《台州政务参阅》普刊每篇20分;《台州政务参阅》增刊每篇40分;《送阅》信息每条4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
3、省府办采用:《每日要讯》每条15分;《专报信息》每条25分;《参阅件》每篇30分;《浙江值班信息》每条15分;《值班信息快报》每条15分;《浙江每日要情》每条15分;《互联网信息专报》每条15分;《送阅件》每篇20分;《政务信息选编》每条5分;综合专报每条15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加40分。
4、国办采用:每条8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100分。
5、上述分类逐项累加,按月通报。
(二)稿酬:每分2元,年终一次性结算。
五、考核评优项目
(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六、考核评比办法
(一)各镇乡、县政府直属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
(二)设立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名。对象为超过基本任务分的单位,根据实际得分与任务分的百分比高低,择优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设立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采用“计分考核,以分评优”的办法评比。对象为对信息工作重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镇乡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积极性高,报送的信息时效性较强,质量较高,并引起领导重视的镇乡和部门的政务信息员。
(四)根据信息得分情况,对未完成年度信息考核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
七、奖励办法
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于次年年初进行,县府办发文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
本办法自2004年1月起执行。
附件: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考核任务
附件:
200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考核任务
一、基本任务为120分的单位:
县发展计划局 县经贸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局 县建设规划局 县农业局(县林特局)
城关办事处 坎门办事处 大麦屿开发区 楚门镇
清港镇
二、基本任务为100分的单位: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人劳社保局 县水利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国土局 县文体局 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 县外经贸局 县广电局 芦浦镇 干江镇
沙门镇 龙溪乡
三、基本任务为70分的单位:
县监察局 县科技局 县民宗局 县司法局
县计生局 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县为民中心
县体改办 县人防办 县旅游局 大麦屿港务分局
漩门二期管理局 县物产总公司 县供销总社
县国税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县药品监管局
县供电局 县烟草局 县邮政局 县电信局
玉环海事处 县盐务局 县气象局 县人民银行
县农行 县工行 县中行 县建行 县信用联社
县农发行 县人民保险公司 县人寿保险公司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残联 鸡山乡 海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