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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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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玉环县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五日    

玉环县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

      为应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波动或者可能显著波动等价格异动事件,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82号)等精神,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受非市场性因素影响而较大幅度上涨等价格异动事件。

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界定

根据价格异动事件涉及的范围、涨势和危害程度等,将价格异动警情从轻到重、从缓到急依次分为:

(一)紧张状态级警情,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不多,波及的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人们的购买心理已发生明显变动,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轻微影响,如果不加以控制则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

(二)紧急状态级警情,指价格异动品种较多,波及的范围较广,波动的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开始混乱,人们产生恐慌心理,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形。

(三)特急状态级警情,指价格异动品种很多,波及的范围很广,波动的幅度很大,市场秩序已经混乱,人们心理非常恐慌,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三、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由县成立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有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充分发挥价格监测网络的作用,在第一时间内快速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并在短期内平息事态。

(三)协调各方,综合调控。面对市场价格的异常上涨,县成立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舆论手段,统筹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引导等措施,合理调配社会资源。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期间,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并依法严厉打击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机构

成立县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旭辉

副组长:李国立(县府办)

    黄志远(县发展计划局)

成 员:陈文娟(县委宣传部)

    盛子顺(县发展计划局)

                黄显锋(县公安局)

    陈朝阳(县经贸局)

    张素燕(县财政局)

                叶选宝(县卫生局)

    潘钱云(县工商局)

                林良明(县质监局)

                夏继春(县药品监管局)

领导小组在县发展计划局下设办公室,主任:盛子顺(兼)。办公室分设综合组、价格监控组和价格检查组。

五、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核批准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工作预案;

2、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的预警报告,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判断形势,作出启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决定;

3、根据应对工作预案,决定应对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部署实施;

4、向上级政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中止应急工作预案;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综合组负责起草和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类文件及材料汇编;联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应急分析会议,组织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督促决策落实及反馈决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充当决策参谋。

2、价格监控组负责收集与传递价格信息,预测与分析价格走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3、价格检查组负责对全县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报送有关典型违法案件。

(三)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场价格行为。

2、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本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价格异常上涨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负责粮食储备物资的调运,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及时向县政府、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和应对意见,落实应急预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供应秩序,协助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落实有关行政处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县经贸局负责组织调运各类货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抓好市场管理。

5、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措施所需的各类资金,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6、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囤积居奇、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协助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

7、县质监局负责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协助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8、县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负责药品与食品监督检查,协助开展药品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9、各镇乡和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维护市场秩序,组织物资生产、供应、销售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行业协会发挥稳定市场物价的作用,引导经营者在异常上涨事件中坚持价格自律,并积极组织货源,调节供求、平抑价格。

10、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警情级别及其他涉密内容对外宣传。

六、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工作措施

(一)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发现价格异常上涨诱发因素或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时,特别是发现重大自然灾害、疫情、事故、群体性事件等,要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价格异常上涨警情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或反馈。

(二)应对资源调配制度。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价格异常上涨警情级别,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应对任务、应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应提供的人、财、物等应急资源,并视具体情况统一调配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应急资源。

(三)价格异常上涨专报制度。根据价格异常上涨的警情级别,建立相应的警情专报机制。紧张状态级警情实行两天一报;紧急状态级警情实行一天一报及零报告;特急状态级警情实行半天一报或实时报告。

(四)应对值班制度。根据价格异常上涨的警情级别,实行紧张状态级、紧急状态级、特急状态级三级值班制度。充分发挥“12358”、“12315”等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畅通。

(五)价格异常上涨信息预警制度和专项经费制度。建立和健全价格监测网络,落实市场价格监测点。县发展计划局要设立县价格监测中心,人员由内部调剂解决。县财政局要安排价格监测专项经费,用于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费用,保证价格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启动

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或发现价格异动事件警情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情况,提出应急措施意见,并向上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待确定警情级别后,启动应急预案。

(一)紧张状态级警情预案

1、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价格异常上涨应对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价格异常上涨情况,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应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应提供的人、财、物等应急物资,调节供求,平抑价格。

2、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应对工作预案规定的分工原则和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工作。

3、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价格异常上涨警情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向各镇乡、有关部门以及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4、县发展计划局立即派出价格检查组或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对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应予提醒、告诫、警示;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防止价格异常上涨扩大、蔓延。

5、启动两天一报的价格异常上涨专报制度。县发展计划局在下午4:30时前,将当天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上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及价格走势预测等情况向县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6、启动紧张状态级值班制度。县发展计划、经贸、工商等相关部门,落实人员,分工负责,监控市场,及时处置各类异常情况。

(二)紧急状态级警情预案

出现紧急状态级警情,除采取紧张状态级警情预案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启动价格异常上涨一天一报及零报告制度。县发展计划局在每天下午4:30时前,将当天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上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及价格走势预测等情况向县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2、启动紧急状态级值班制度。县发展计划、工商等相关部门在白天12小时内,对市场价格实行实时监控,保持“12358”、“12315”等举报投诉电话畅通。

3、县委宣传部迅速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市场情况,发布有关公告,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4、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经县政府批准,动用应急预案资金、物资,调节供求,平抑价格。

5、建议省物价局制定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三)特急状态级警情预案

出现特急状态级警情,除采取紧张状态级和紧急状态级警情预案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启动价格异动事件半天一报或实时报告制。县发展计划局每半天应向县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上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及价格走势预测等情况。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2、启动特急状态级值班制度。县发展计划、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市场价格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以及县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举报投诉电话全天畅通。

3、建议省物价局提请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部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八、本预案自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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