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学校伤寒副伤寒疫情控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县卫生局 玉环县教育局
二00四年三月三日
学校伤寒副伤寒疫情控制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地指导学校开展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中的流行和蔓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卫生管理机构的建立:
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教育部门各级领导思想一定要高度重视,卫生防病意识要到位,要重视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
(一)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中的发生和流行,防止出现暴发疫情或大的流行疫情,保证各项防制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在疫情出现时能够实现及时控制、及时扑灭,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成立相应的防治机构,成员由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校医或保健老师、学生会等有关人员5~7人组成。
(二)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高等院校可设立医院或卫生科,中学(高中、初中、职业学校)和中心小学必须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校医),其它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老师。
二、经常性预防措施:
(一)加强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特别是伤寒副伤寒暴发流行区域范围内的学校,学生因病缺课要由班主任及时上报校医或保健医师,校医或保健医师要掌握每一位因病缺课学生的动态,发现流行疫情时要及时上报当地疾控机构。
(二)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改善卫生设施和条件,防止病从口入。各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饮用水,设置洗手装置,提倡流动水洗手,建设完善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提供食宿且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水源消毒工作,水源的消毒合格率要达到100%。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及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餐饮店要提高准入条件,实行严格控制。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发现伤寒或其他慢性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严禁上岗。加强学校餐具的消毒工作,餐饮具消毒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伤寒副伤寒防制的的健康教育活动,如课堂讲授、黑板报、知识竞赛、幻灯片、录像广播等,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的伤寒副伤寒防病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三、疫情流行时的控制措施:
学校中出现伤寒副伤寒疫情或疫情暴发流行时,应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控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联合工作队,进行综合控制。
(一)病人的隔离治疗:所有确诊病人,严格落实到定点医院进行住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及应急预防服药。一旦出现发热或其它相关病状,及时隔离检查。
学生治愈出院返校时,凭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到校医室检查登记后,由校医决定是否可以返校上课。
(二)开展主动搜索,实行晨检制度。学校要组织力量对全校师生、食堂工作人员连续晨检二周,发热者,到医院进行白细胞分类和血培养二项检查。其中疑似病人,立即住院隔离治疗,非疑似病人,回校进行医学观察,视血培养情况再定,血培养阳性的住院隔离治疗,血培养阴性回家继续观察一周,并随时向校医反映病情进展情况。
(三)实行报病制度和追踪制度,严格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管理。因病缺课的学生或学校的工作人员,每例病人都要有固定教职员工负责追踪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汇总到校医室,由校医每日上报到疾控机构。
(四)严格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制度,防止出现校内继发感染。设立临时待检室和观察室,将搜索的发热学生先集中在待检室,一般的发热学生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由专人负责两室内学生的登记、检查的接送及一切生活起居等事务。医学观察期间校医每日对观察的学生进行体温监测二次,发现异常及时送到医院就诊。
(五)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毒措施。教室、寝室、医学观察室、校医室、公共浴室、食堂等场所,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对学生经常性触摸部位,如楼梯的扶手、宿舍的门把手、公用水壶、凳子、厕所门把手、计算机机房等,进行重点消毒。要提供安全的日常生活用水,保证学生饭前便后能够洗手。全面清理整顿外环境,落实专人负责外环境和水源的消毒工作,水源的消毒合格率要达到100%,餐具消毒合格率要达到100%。
(六)加强卫生宣教。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及集体卫生,伤寒副伤寒防病知识知晓率要达到100%,要让每位学生都牢记并认真执行“勤洗手,喝开水,煮熟吃”。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尤其是不清洁的水,如井水、污水等。不到无证及流动餐点就餐,不共用生活用品及书籍等。
(七)改善就餐环境,禁止学生外出就餐。食堂餐具要严格消毒,剩余饭菜要及时清理,配备防蝇灭蝇等设备。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专人专职,各负其责。每次就餐时间要有教职员工现场监督,强制执行分餐制,禁止学生聚餐及外出就餐。
(八)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店及流动摊点的管理。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小店及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餐饮店,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一律责令关停整改,疫情流行期间应暂停新店审批。
(九)学校禁止大型的室内集会活动。在伤寒副伤寒疫情发生暴发流行期间,学校禁止一切大型的学生聚会活动,尽量减少学生的相互接触机会,避免因日常生活接触引起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