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质监局关于玉环县工业压力管道
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县质监局的《玉环县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玉环县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质监局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状况,防止和减少压力管道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技监局关于台州市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04]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玉环县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通过专项普查,全面摸清全县工业压力管道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查清全县工业压力管道的数量、分布、级别和安全状况;
(二)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帮助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全县压力管道计算机数据库,形成动态管理信息网络;
(四)督促使用单位制订在线检验和定检计划,进行在线检验,逐步开展定期检验、安全等级评定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
(五)对严重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减少事故。
总体要求是按照“合乎使用”的原则,做好检验和安全评定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长效动态监督管理。
三、普查范围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输送下列介质的工业管道(包括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1、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
2、可燃、易燃、有毒、腐蚀性液体介质;
3、最高工业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
四、普查内容
(一)查清工业压力管道的数量、等级和安全状况;
(二)登记填写《工业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工业管道(普查》注册登记汇总表》和《在用工业管道示意图》(表格另发);
(三)核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情况;
(四)核查压力管道的有关检验情况。
五、工作步骤
压力管道普查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初—4月中旬)。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摸清辖区内工业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数量。
(二)业务培训、企业填报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组织对各镇乡特种设备普查员(安全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登记各有关使用工业压力管道企业,填写《工业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工业管道(普查)注册登记汇总表》和《在用工业管道示意图》。
(三)核查登记阶段(5月中旬—6月底)。核对各普查员(安全协管员)上报的资料,核查使用现场,查清工业压力管道的数量、分布、级别和安全状况,并录入计算机数据库。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初—7月底)。对各镇乡普查工作进行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业,迎接市验收组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压力管道普查工作是全县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普查整顿工作的继续。各镇乡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和本地实际,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出压力管道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落实责任;要密切配合县质监、经贸、公安、工商、安全监察等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工作,保证进度。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镇乡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压力管道普查重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县质监局要加强与各镇乡普查员(安全协管员)的联系,及时掌握普查情况,并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做好普查登记表格和业务培训资料的准备工作,为各镇乡提供普查登记表;积极配合各镇乡做好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普查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第三阶段工作,并负责建立县级压力管道计算机数据库。
(四)各镇乡应于每月30日前向县质监局报告普查工作进度,填报《玉环县压力管道普查情况月报表》(表格另发)。县质监局要及时通报各地的进展情况,并于7月初组织对各镇乡的压力管道普查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