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台州市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绿色农业发展”为主题,重点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为全面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活动目标
(一)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对农民合作意识和标准意识的培训,点上完成1000名合作社社员和种养专业户培训,面上普及10万人次的农民培训。
(二)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制度。对全县农产品产地分区编码,统一制发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三)新组建绿色农业专业合作社10家,建设规范化示范性合作社县级10家、市级5家,力争省级1家。
(四)编制全县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技术标准模式图1张。
(五)建立农资企业管理档案和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提高防检疫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使用农(兽)药,强化对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
(六)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拓宽示范领域,推进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七)建立2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八)做好1个绿色食品、2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浙江绿色农产品转换成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数)。
(九)加强产地和市场检测,配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现场速检设备,主要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十)全县50%镇乡启动全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镇乡创建工作。在城关农贸市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三、时间和任务
(一)时间
4月5日至5月10日。
(二)任务
1、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培训。
(1)强化标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重点抓好广播、电视等的专题宣传,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和送安全农产品知识下乡。各镇乡重点抓好技术培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和农贸市场要张贴宣传标语,营造发展安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强化标准培训。深入开展“百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确定农技人员和挂钩的基地、大户,强化面对面培训。对合作社社员和种养专业户等重点培训对象,举办为期不等的集中培训班;对面上培训,做到与组织观看VCD和电视专题片结合,与开展报纸宣传和分发资料结合,与开展科技下乡、召开现场会等现场操作指导结合,与玉环农网、农业信息网、农技110指导服务结合。
2、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开展产地环境调查,按照台州市统一标准对全县农产品产地分区编码,编印《玉环县农产品产地编码手册》,制成全县和11个镇乡(办事处)农产品产地分区编码图。依据各分区编码,制发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将《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发放至每个农户。
3、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1)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梳理、整合本地主导产业,继续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建设规范化的示范性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全面提高农产品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2)加强农业产业协会建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协会建设,积极引导产业协会参与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4、推行标准化生产。
(1)推广农业种养技术标准模式。编制科学的农业种养技术标准模式图,发到每个生产者手中,确保按规程操作。
(2)建立生产档案。要大力推行农户生产档案记录制度,认真记载农(兽)药、肥(饲)料购买、使用及防疫、检疫等情况,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5、强化对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各经销户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营档案,推行进货查验、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继续突出抓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深追源头,严查市场,杜绝使用。
6、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或科技组织,建设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在示范区中率先推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7、强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各镇乡都要根据当地的现有条件和产业优势,搞好种养业布局调整,建立基地。制定基地年度生产计划,建立档案记录、农资使用等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基地建设的目标,在显要位置设立统一格式的标志牌。做好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8、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产地和市场检测,配备现场检测设备,确保主要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9、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在城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本县生产者进入市场销售自己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必须佩挂统一发放的《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外地调入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前必须先行向市场主办单位申报登记。
10、创建全境无公害示范镇乡。以镇乡为切入口,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联户组织为主体,启动创建全境无公害示范镇乡(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主要农产品有生产模式图、农户建立生产档案、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农民增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是响应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建设绿色浙江”号召,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实际行动。各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动员,讲求实效,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内容、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县政府将对镇乡及有关部门实施情况组织一次督查。
(三)精心组织。各镇乡要精心安排本次活动,落实好全县性的活动计划,创造性地开展本地区的活动项目,使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内容新、影响大,富有实效。
(四)认真总结。各镇乡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农产品“358绿色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附件:1、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2、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计划任务表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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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
主 要 内 容 |
具 体 要 求 |
责 任 单 位 |
时 间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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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工作 |
1、印发《玉环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 |
目标明确,部署周密,可操作性强。 |
县府办、县农业局 |
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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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玉环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会议,部署宣传月工作。 |
广泛动员,营造声势,周密安排。 |
县府办、县农业局 |
4月上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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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镇乡落实责任人员,上报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召开相应会议部署落实。 |
统一进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
各镇乡 |
4月12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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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培训 |
1、开展“百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 |
确定农技人员和挂钩的基地、大户。 |
县农口各部门、各镇乡 |
4月30日前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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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合作社社员和种养专业户培训。 |
完成1000名培训任务。 |
4月5日开始 | ||
|
3、农业信息网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内容,多渠道加强宣传培训。 |
进一步扩大宣传培训面。 |
县农业局 |
4月10日—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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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加大对《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 |
各镇乡悬挂横幅10幅以上,标语50张以上,宣传车巡回宣传,广播电视定期播放。 |
各镇乡、县农口各部门、新闻单位 |
4月10日—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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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编码制度 |
编印《玉环县农产品产地编码手册》,制发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建立联户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将《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发放至每个农户,有效加强对散户农民的管理。 |
县农口各部门、县经贸局、县工商局 |
4月1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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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组织化 |
1、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建设规范化示范性合作社县级10家,市级5家,力争省级1家。 |
平均每个镇乡新成立1家合作社。 |
县农口各部门 |
4月10日开始 |
|
2、发挥农业产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
提高服务手段、服务能力,规范行业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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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化建设 |
1、新编制1张模式图,发放已编制模式图。 |
落实责任单位编制,发放到每个生产者。 |
县农口各部门 |
4月10日开始 |
|
2、推行农户生产档案记录制度。 |
设计范本,加强培训指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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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6个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
每类优势农产品至少建1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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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绿色认证 |
1、建设2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
有良好生态环境、有技术规程、有质量标准、有品牌和包装,规模和特色明显。 |
县农口各部门 |
4月30日上报基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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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全年认证计划到生产单位,落实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绿色食品1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2个的计划任务(不包括转换)。 |
做好认证计划申报,申报材料准备,统一安排环境检测 |
4月30日上报材料及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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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管理 |
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建立农资企业管理档案和信用档案管理体系,推行进货查验、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制度,鼓励发展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 |
全面执法检查。 |
县农业局 |
4月10日—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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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制度建设 |
1、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配备现场速测设备和人员。 |
有关部门在设备添置和检测费用等方面给予补助。 |
县有关部门 |
4月1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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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产地检测。 |
防止有毒有害农产品上市。 |
县农口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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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市场检测。 |
对农产品特别是叶菜类蔬菜农药残留全部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坚决销毁。 |
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农口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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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 |
1在城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 |
本地佩挂《农产品产地编码卡》,外地向市场主办单位申报登记。 |
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农口各部门 |
4月1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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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优质安全农产品专卖区和专卖柜建设,大力发展直销配送。 |
使消费者能买到真正的无公害农产品,使生产者实现优质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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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示范镇乡创建 |
全县50%镇乡启动创建全境无公害农产品示范镇乡。 |
选择确定创建镇乡。 |
县农口各部门、有关镇乡 |
4月1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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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各镇乡宣传月活动总结上报县农产品“358绿色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和建议。 |
各镇乡 |
5月5日前 |
附件2:
全县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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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乡 |
宣传培训 |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个) |
无公害 农产品 生产基地 (个) |
绿色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示范镇乡创建(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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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社员和种养专业户培训(人) |
普及培训(万人次) |
联基地、联大户农技人员(人) |
绿色食品 |
新认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个) (不包括转换) |
浙江省无公害 农产品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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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证(个) |
2004年底累计(个) |
新认证(个) |
2004年底 累计(个) | ||||||||
|
城关办事处 |
200 |
2 |
10 |
4 |
2 |
||||||
|
坎门办事处 |
100 |
1 |
8 |
1 |
1 |
3 |
|||||
|
陈屿办事处 |
100 |
1 |
8 |
|
5 |
4 |
1 | ||||
|
楚门镇 |
100 |
1 |
8 |
1 |
2 |
1 |
1 |
1 |
1 | ||
|
清港镇 |
100 |
1 |
8 |
2 |
4 |
1 |
3 |
1 | |||
|
芦浦镇 |
80 |
0.8 |
7 |
1 |
1 |
||||||
|
干江镇 |
80 |
0.8 |
7 |
2 |
3 |
1 |
1 |
2 |
1 | ||
|
沙门镇 |
80 |
0.8 |
7 |
1 |
|||||||
|
龙溪乡 |
80 |
0.8 |
7 |
1 |
1 |
||||||
|
鸡山乡 |
30 |
0.3 |
5 |
1 |
|||||||
|
海山乡 |
50 |
0.5 |
5 |
2 |
1 |
1 | |||||
|
合 计 |
1000 |
10 |
80 |
6 |
25 |
1 |
4 |
2 |
3 |
13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