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加快我镇第三产业发展,推动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出台加快我镇第三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引导发展新型商贸业、文体娱乐业、旅馆餐饮业,对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优先安排经营用地,并可按比例返还配套设施费。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镇财政今年安排一定的资金(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制订),主要用于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奖励,支持信用社与三产经营户建立信贷关系,对被列入重点扶持的项目,在信贷资金方面予以倾斜。
(三)大力发展新兴行业。
1、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和优惠政策。
2、提高镇区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对新建的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镇区服务业项目,按其投资额0.2%予以奖励。对从事家政、保健、托幼等镇区服务性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征按其营业收入收取的有关地方规费。
3、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的科技型、智力型和信息型中介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自企业开业之日起,2年内免征所得税和按其营业收入收取的有关地方规费。
(四)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对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专业合作社采取一定的奖励。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三产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企业副镇长具体抓。镇个体办作为第三产业的主管机构,负责对全镇第三产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指导、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二)保证第三产业经营用地。城镇主要街道两侧地段应主要安排商业性用房及其它第三产业设施,优先满足第三产业发展需要。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足公共设施及商业网点用地。中心村建设,要合理安排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加强收费监督检查。镇个体办根据县三产办核定的收费标准,按日征收有关税费,禁止不合法、不合理收费,杜绝向三产企业摊派,强制销售器材设备。镇设立监督电话,并会同县有关部门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我镇第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0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