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领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信访处置力度,化解基层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基层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我镇信访形势,现决定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三定期”制度,即: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和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分析信访形势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
1、时间:原则每季安排一次,具体安排在每季度末的25日至次季度初的5日。
2、参加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办人员及重大信访件涉及的有关单位人员。
3、内容和要求:听取信访领导小组关于本季度的信访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信访件,研究部署下阶段信访工作任务和要求。
4、地点:一般安排在镇四楼小会议室,特殊情况另定。
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时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安排在每季末的10日—25日间召开。
2、参加对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访办人员、信访件涉及的有关村(居)单位的驻联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
3、内容和任务:信访办汇报上阶段工作及重要来信来访内容,分析有关信访件的原因及处理办法,确定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解决,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布置下阶段的信访工作任务,并以书面形式向镇两套班子报告工作。
4、地点:一般安排在镇四楼小会议室,特殊情况另定。
三、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度
1、时间:每二个月安排一次具体定于第二个月的下旬,召开一次例会。
2、参加对象:分管领导、信访办人员、有关信访重点村的驻联村干部等。
3、内容和要求:汇报信访工作,提议解决信访件的办法和方式,分析信访形势,抓住信访工作重点开展信访排查工作,密切联络各村(居)单位信访工作者,定期汇报信访动向和信访苗头,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并将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信访办备案。
4、地点:灵活确定。
中共楚门镇委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0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