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04]64号
各村居、镇属各办:
《楚门镇村居计生员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楚门镇委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04年6月30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计生局、县财政局、沈宛如副书记、
杜惠玲县长助理。
楚门镇村居计生员计划生育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了确保我镇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增强我镇村居计生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计生工作任务、职责、权利更加明确,以提高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将村居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与村居计生员的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并实行相应的奖罚政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依据
县政府与楚门镇签订的《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玉环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实施意见》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重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统计质量、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等(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年终考核和年内暗访或检查相结合,计分为100分,年内暗访或检查各占60%,年终考核占40%,由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社会事务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计生考核。
四、奖惩办法
1、本考核内容定基本分为100分,每分15元,各村居计生员按得分多少计发。如得到外加分后超过100分,每分20元外加奖金。
2、村居计生员每年考核的综合得分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
3、考核后三名实行警告,严重出现计划外生育以及连续二年警告,村居计生员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