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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04]120号
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镇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省、市、县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我镇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总体目标:从2004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2004年11月下旬开始,在全镇开展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为全面提升我镇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我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领导小组由吴福平担任组长,陈素丽、苏宗德、杨冯泮、方一波、赵晓华为副组长,张凌瑞、陈小美、阮小秋、黄金顺、王夫德、尚候福为成员组成。同时,下设办公室在清港派出所,主任由方一波兼。
三、工作职责
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上一级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对换发证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按照自身职能做好换发二代证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镇换发证工作的信息通报,推动和指导换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㈡派出所: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核对户口资料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做到常驻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集中换发二代证;采集制证信息,并报送县公安局;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发放;掌握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定期上报。
㈢宣传办:做好换发证宣传工作,并向新闻媒体做好换发二代证宣传报道工作。
㈣民政办:负责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名单;负责做好全镇门(楼)牌号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全镇婚姻登记中的应用。
㈤文教办:指导全镇各类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全镇各类学校在集中申领和换领二代证期间做好组织工作。
四、时间安排
㈠全面准备阶段(2004年9月底至10月)
1、召开动员会,9月底召开动员大会,做好二代证的宣传发动工作。
2、认真做好户口核对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清理纠错。9月底开始,全面、细致地开展户口核对工作,逐户逐人核准户口登记项目,力争使户口登记项目达到“六一致”,使身份证内容能正确反映居民的真实情况。同时,对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和纠正,2004年10月底前完成本镇范围内的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工作。
3、完成换发二代证业务和技术培训,组织对参与换发二代证的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门(楼)牌编制管理制度。针对我镇地名、路名、门牌名存在混乱、无序的现象和农村房屋无门牌号等具体情况,民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做好门(楼)牌编码制牌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村居要积极配合。
㈡集中换发证阶段(2004年11月下旬至2008年底)
2004年11月下旬开始全镇集中换发二代证,到2008年底,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力争达到70%以上。
㈢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初)
认真总结集中换发二代证的工作经验,对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村居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村居要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㈢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4年9月25日
主题词:换发 身份证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