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09]10号
关于2008学年度县“星级教师”评选的补充
通 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师资的队伍建设,经研究,2008学年度县“星级教师”评选的对象扩大为各民办学校自行招聘的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以学校自行招聘的教师实有人数为基数,对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按一星级3%,二星级2%,三星级1%的标准推荐。名额不准突破。
二、推荐表格:于5月12日前送交组织人事科(具体见玉教人[2009]8号文件),逾期视作放弃。
三、凡民办学校自行招聘的教师当选为县“星级教师”后,其奖金由学校参照县定标准自行发放。
二○○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师 评选 补充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 5月8日印发
(纸质印发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