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省、市局年初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县局决定,从9月20日至10月31日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重点
在对无照经营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化学危险品、旅馆业、洗浴场所、黑网吧、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娱乐场所、加油站(点)等高危行业,检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无须取得许可的或者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三是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得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事项,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25日)
一是组织学习省、市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有关文件精神,增强职责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认识,取得广大群众的配合。三是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清理查处阶段(9月26日——10月25日)
在查处取缔阶段,要依法行政,宽严相济,对危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的,社会危害严重的和一些屡教不改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取缔,对一些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从事一些社会危害轻微的行业,要正确引导他们办理登记,无法取得注册登记的,要教育引导他们重新择业。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
各所在查处阶段结束后,要开展回访检查工作,并分别于10月10日和10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汇总表上报县局企业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所要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贯彻执行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营造政府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凝聚合力,坚决取缔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所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专项工作制度,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在县局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2009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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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行业 |
无照经营户数 |
查处取缔户数 |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立案件 |
向有关部门 移交案件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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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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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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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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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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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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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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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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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