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 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基[2009]4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至9月15日,临海、温岭等地相继有学生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目前,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暴发流行,保障学生、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园)结合本校(园)实际,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一、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学校防控措施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各校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乳胶手套、防护用品、洗手液、消毒液、感冒药品等物资;有外地住校生的各类学校还应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宿舍。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室、宿舍、教师办公室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落实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请每一个家庭自备温度计,做好学生每天的体温测量与记录,学校每天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各校(园)自行印发《一封告学生家长书》、《晨检登记表》、《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表》,《学生因病缺勤、在校出现传染病相关症状登记表》、《一封告学生家长书》要确保发到家长的手里,并收回《一封告学生家长书》的回执,同时请做好《晨检登记表》、《全日观察表》、《学生因病缺勤、在校出现传染病相关症状登记表》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备各级各类检查。各校(园)确定联系领导(名单和联系电话于9月18日前上报基础教育科郭开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87232673)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郭开:81717029)。

  7、建立健全校(园)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学校防控措施

  1、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中小学校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学校防控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2)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3)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4)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5)复课前,必须对教室、图书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6)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天(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7)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午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二、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县卫生部门在县教育局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县卫生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县卫生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同县教育局,共同向县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县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县卫生部门和教育局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7、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县卫生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报请县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188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