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
根据《玉环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县科技进步奖申报准备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2009年玉环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县统一采用2009年版玉环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1)。
2、每个项目推荐书一式十三份,每份推荐书要求推荐单位详细填写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并加盖完成单位印章,其中一份推荐书与附件一起装订成册归档用。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排序必须与鉴定(评审、验收)证书(原件)一致。为了改进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推荐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统一将申报项目推荐书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并上报,未填写推荐意见和建议等级的一律不提交评审。
3、推荐书必须打印,未按要求打印或字迹不清的,不提交评审。
4、申报项目必须是2006、2007、2008、2009年经有效鉴定(评审、验收)的科技成果。推荐一等奖的项目所涉经济效益要有财税部门证明;完成单位要提供承诺书(见附件2);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大工程项目,经过技术鉴定(评审、验收)的也允许申报奖励。
5、不同乡镇、不同街道、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完成的同一技术内容项目,择优评审授奖。
6、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将申报奖励项目的汇总目录(见附件3)纸件一份盖印后与其电子文档、申报项目材料一并报送县科技局,并同时报送推荐县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名单1份(见附件4)。
7、申报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县科技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凡经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经补正后仍不合格者,一律不提交评审。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严格掌握标准,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 系 人: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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