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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09]26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对在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在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坎门中学刘吉吉、颜民民两位同志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中,班主任任职年限存在着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09年]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刘吉吉、颜民民两位同志2009学年度考核等第不得确定为优秀,三年(2010学年至2012学年)内不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希全县各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政策的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宣传,切实维护职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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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职评 违纪 通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