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09]32号
玉环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在全县教育 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开展第二届创新型人才选拔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开展第二届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玉人才领[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拔推荐创新型领军人才活动,是我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校要从学校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要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认真细致地做好本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3、推荐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小学以镇乡(街道)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学校要严格掌握评选推荐的条件,不随意降低或拔高标准,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不随意简化,以保证选拔工作的质量。推荐出的对象应在校内公示。所有申报材料在12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领军人才 选拔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玉人才领〔2009〕2号
关于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
开展第二届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创新型领军人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开展第二届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范围和名额
选拔范围为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带领研发团队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名额,教育、卫生系统及百强企业各10名左右。
二、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不断进取的精神;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民主、严谨的工作态度。
3、业务水平高,学有专长,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学科知识深化本学科本行业的前沿问题研究,其成果达到县级以上先进水平并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研上有突出成就,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社会推动作用明显,在县内同行中有较高声誉,在市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根据玉环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坚持创新,不断引领和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
5、外地引进到玉环工作的各类人才必须在玉环工作满两年。
6、教育系统创新型领军人才为局机关和县级各类学校正式干部、职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名师称号,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可以适当放宽;近三年至少开设1次县级以上高水平的示范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带有5名以上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负责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或教学质量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有1篇论文在二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第一作者);帮助学员展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员曾开设1次以上教育教学示范课或讲座,团队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1篇论文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第一作者)。
7、卫生系统创新型领军人才为局机关和县级医院、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名医称号(公共卫生单位的可放宽到中级以上职称),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可以适当放宽;2007、2008年,每年举行全系统专题学术讲座一次,在二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承担一项县级科技项目;带有科研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团队总数的80%,具备科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8、百强企业创新型领军人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可以适当放宽;曾主持并拥有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带有科技创新研发团队并有独立的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中心职工总数的60%,具备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的程序
(一)推荐人选。创新型领军人才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卫生系统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推荐),百强企业创新型领军人才由个人或所在企业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荐(推荐),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业务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于12月15日前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评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推荐的创新型领军人才,进行分类汇总,对推荐的创新型领军人才资格进行复核,然后聘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出入围人选。
(三)批准公布。评审产生的入围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后,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然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并对领军人才公布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实施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是深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增强透明度和业内公认度,切实把成果突出、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要以这次选拔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创新型领军人才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创新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拼博奋进、团结协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玉环县创新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2、玉环县创新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玉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30日
主题词:领军人才 选拔 通知
————————————————————————
抄送:市组部人才处
附件1:
玉环县创新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候 选 人 姓 名
所在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
中共玉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由被推荐人填写,被推荐人对填写内容和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具体要求
1、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2、起止年月的填写格式:如2002.09—2004.11。
3、获奖情况填至县级以上荣誉。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
4、所有打印和复印材料均用A4纸。
5、此表报送玉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二份,评选结束后,材料不作退还处理。
6、所在部门要做好此表的形式审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的核实工作,材料不齐或填写不规范者予以退还。
玉环县创新型领军人才推荐登记表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2寸照片) |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入党 时间 |
学历 学位 |
||||||||
|
职 称 |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
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个 人 简 历 |
||||||||||
|
个人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个人 主要 业绩 |
注:获奖情况和主要业绩可另附纸
|
团队基本 情况(人数、人员 配备、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等) |
|
|
团队 主要 业绩 和 获奖 情况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部门 乡镇街道办事处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评选活动组委会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获奖情况和主要业绩可另附纸
附件2:
玉环县创新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职称 |
获奖情况 |
个人主要业绩 |
团队主要业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