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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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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办事处基层信访“五个一”工程实施意见
各办、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在城关全面实施基层信访“五个一”工程,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努力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基层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水平,为推进城关和谐社会建设,开创城关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信访“五个一”工程,切实提高基层化解、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深化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力争在2009年底实现城关范围内村、社区“五个一”工程全覆盖,辖区“五个一”规范化村、社区达到5个。2010年年底,实现城关范围“五个一”规范化村、社区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结合实际,分步骤、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基层信访“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即各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项信访工作经费。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组织网络
各村、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社区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村、社区信访工作机构要与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结合起来,与治保、调解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村、社区基层组织在调处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能动性。
2、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
每个村、社区要设立一名以上兼(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由村级信访协理员兼任)。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在原有村级信访协理员的基础上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基层信访调解、信访信息排查、信访知识宣传、信访工作联络等工作。办事处负责对村级信访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村级信访工作人员素质,加大在考核、聘任、培训、工作例会、信息报送、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力度,努力使村、社区成为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最前沿阵地。
3、建立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要在履行排查信访隐患、信息报送、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整合信访工作社会力量、调处矛盾纠纷五大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根据“五个一”活动需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信访登记制度》、《初始答复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材料归档制度》、《信访回访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以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落实固定办公场所
各村、社区要依托综治工作站,设置信访接待和调处的专门工作场所,配备相应办公设施,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上墙,明确信访工作流程等。
5、落实信访工作经费
有条件的村、社区尤其是拥有二级以上综治工作站的村、社区,要设立专门信访工作专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信访工作“五个一”工程是省、市、县关于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的新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将“五个一”工程摆在村级工作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加强保障,强势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在实施“五个一”工程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具体工作着眼,从细节上入手,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该项工作服务。不断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在实践中摸索提高;不断总结好经验和好方法,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力争摸索出一套符合实际需要的村级信访工作模式。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巡调工作组将对各村、社区的工作情况组织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开展、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和工作经验,对见效快、落实好的村、社区,办事处将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其示范作用,推进工作开展。整体督查和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与村级政法综治信访考核及综治工作站等级创评工作挂勾。
附件:城关办事处村、社区信访“五个一”工程规范化建设考核表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9年6月9日
主题词:基层信访 “五个一”工程 意见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信访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 印130份
附件:
城关办事处村、社区信访“五个一”工程规范化建设考核表
______________村(社区) 得分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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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要求与分值 |
考核方法和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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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一挂牌为“信访室”(2分) |
没有挂牌或名称不规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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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5分) |
机构未组建的扣3分,不是负责人任组长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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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专门(兼职)工作人员,照片上墙(5分) |
没有专门(兼职)工作人员的,扣3分,照片未上墙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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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排查信访隐患、报送信息、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整合信访工作社会力量、调处矛盾纠纷等职责履行正常(15分) |
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每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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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制度》、《初始答复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材料归档制度》、《信访回访制度》、《信息通报制度》(12分) |
制度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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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5分) |
不及时向办事处政法综治信访办汇报有关情况,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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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6分) |
没有值班制度,扣6分; 没有值班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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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健全的信访工作台帐(10分) |
没有台帐资料的,扣10分;台帐记录不规范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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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月向办事处政治综治信访办上报《信访工作情况报表》(12分) |
少一次月报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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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分) |
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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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电话(4分) |
没有电话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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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电脑(4分) |
没有电脑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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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资料柜(4分) |
没有资料柜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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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作职责上墙(4分) |
工作职责没有上墙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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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流程图上墙(4分) |
工作流程图没有上墙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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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有必要的工作经费(4分) |
没有经费保障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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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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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为规范化等次;80分(含)以上为基本达标等次;80分以下为未达标等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