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把防汛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防汛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印发
(纸质印发5份)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教电传[2010]43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受近期连续降雨影响,日前我省水库河网水位普遍偏高,出现了较严峻的汛清,特别是钱塘江、东苕溪流域和杭嘉湖东部平原多个代表站超警戒水位,部分超保证水位,省防指已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升级III级。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5天我省仍将是阴雨天气。对此,省委书记赵洪祝、副省长葛慧君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当前已出现的严重汛情,及时应对,确保安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3月6日防汛会商会精神,有效防范当前严重汛情,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高度重视学校的汛情防范工作。目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做好当前的防汛工作更具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防汛抗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不可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行动起来,启动学校防汛工作预案,组织人员进岗到位,采取应对措施把防汛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由于持续降水,山体土壤水分饱和,遇到强降水更容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汛情实际,逐校排查灾害隐患,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部位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要着重加强对位于沿江、沿河,沿溪和地处水库下游学校的防汛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危房简屋(工棚)、在建工程等,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同时要重视做好汛期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二、积极主动,切实加强洪涝等汛情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土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当前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三、加强值班,做好学校汛情灾害的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校园汛情灾害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师生员工的转移和财产险准备。发生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保讯期信息准确畅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