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10〕31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司法局值班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司法所:
现将《玉环县司法局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县司法局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玉环县司法局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浙司办〔2009〕25号)和《台州市司法局值班制度》(台司〔2010〕29号)文件精神,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工作秩序,确保信息畅通,现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时间:每日8:15—19:30
(二)值班地点:所在科室办公室
(三)每天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和记录当天值班情况,如遇紧急重要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做好汇报。
(四)每周安排一名值班领导,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值班工作,处理当日值班事项。
(五)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安排(包括每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并于每周三前将下周的值班名单报市局办公室。
二、值班职责
(一)负责记录各乡镇司法所的汇报情况。如遇不报、迟报,还要去电查明情况,如实做好记录。
(二)正常情况:值班人员无需向值班领导汇报,每天18:30—19:30向市局值班室报平安。
(三)紧急重要情况: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先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决定如何上报。系统内发生集体上访、去省赴京非正常上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归正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重点要害部门失窃;计算机系统被非法侵入造成后果等突发性事件的,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局值班领导汇报情况,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1小时内向市局报告。
三、值班纪律
(一)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
擅离职守。
(二)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处理急文要电,及时汇报紧急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三)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四)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或者造成被市局、省厅扣分通报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市局规定“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的县(市、区)司法局每次在年终工作综合评估中扣0.5分”)
四、交接制度
(一)交接时间每天早上8:15。
(二)交接内容:①值班登记簿;②需要办理的事项;③值班手机(号码为18906575863)。
(三)工作日期间,值班登记簿和值班小灵通由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值班登记簿和值班小灵通放在门卫处,值班人员自行领取。
(四)值班领导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交接监督,确保时间准、记录实、情况明。
五、值班上报电话
市局值班电话:0576—88603068
传真:0576—88603068
附件:玉环县司法局值班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