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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10〕32号
关于呈送《玉环县司法局党组“强责任、严纪律、
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剖析材料》的报告
县委政法委:
现将《玉环县司法局党组“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剖析材料》呈上,请审阅。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县司法局党组“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
教育整顿活动剖析材料
“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进入学习剖析阶段以来,我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生活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群众评议会、思想大讨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征求梳理到社会各界对我局党组的意见和建议28条。在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动和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现将局党组剖析材料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方面:在学习的过程中存在时紧时松现象。一是对待学习的认识和态度还不到位。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但还没有把学习真正摆到重要的位置,认为学习是为工作服务的,只要工作搞好了,学习并不重要,缺乏持之以恒。二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足。在平时的学习中,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还不够,学得还不深不透,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三是学习的方法和效果还不明显。创新学习方法和学习形式步伐不快,不少是流于形式,没有进行学习后检查和"回头看"。通过学习来指导实践不够,没有把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切入点。四是近年来各项教育活动较多,要求学习的内容交叉重复,在业务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重工作轻学习日益凸显。局党组在学习上存在这种认识对于激发全局司法干警的学习热情带来了一定的冲击,认识未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对指导工作实践上也有相应的影响。
(二)工作抓落实方面:一是普法工作在细节上不够注重,存在宣传死角与漏洞,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普法工作、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方面有待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投入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农村法制教育、外来人员法制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人民调解在工作机制的后续完善和发展方面创新不足,未能很好地根据新形势进行新突破,提供新经验。三是法律服务行业在为创新型企业、创新型项目提供服务方面,在广度和深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律援助事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法律援助知晓率不高、便民措施不够、组织网络不健全等,离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和“应援尽援”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五是司法所发展建设明显不平衡,当前已经建立了5个直属司法所,另有6个是内设所,乡镇司法所各项保障措施没有到位。
(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方面:一是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不够。下基层少,认为群众找到办公室,也同样能解决问题,没有认识到联系群众的地点、场合和接触面不同,接待效果也就不一样。局领导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够。二是本单位内部交心谈心、关心干部职工不够、各种活动开展较少。近年来,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做得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掌握不全面。除了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开展交心谈心外,其它基本没有再开展。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下,对干部职工健康有益的活动开展不多。很多时候,都以工作忙找托辞,实际上是关心干部职工不多的具体表现。
(四)管理机制创新方面: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过程中,班子成员统筹兼顾能力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的执行力有待提高。对新型工作任务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缺少办法,对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领导班子执行制度不够严,影响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和公众形象;在干部管理上不够严格,一般要求多、督促少。对职工出现的问题有时批评教育不到位,从而导致其它职工觉得赏罚不明,做多做少一个样。久而久之,造成少数干部身上表现出作风漂浮、纪律松弛、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工作进展;外宣工作尚未形成完善的网络机制,虽然近几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的亮点在宣传中不够突出。
(五)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的队伍如何在新形势下履行好职责、发挥好职能、提供好服务等方面,还有一些缺陷。队伍综合素质不够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骨干力量和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在各职能科室、直属司法所中部分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够强;法律服务所人员老化问题突出,后备梯队力量尚未建立,法律服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够高,尤其是专职精通业务的管理人才稀缺;各职能科室、直属司法所与乡镇之间的协调能力不足,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依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整体司法行政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六)工作保障方面:法律援助工作量大面广,却只有2名人员编制,连应付日常的咨询接待都显得捉襟见肘。11个乡镇(办事处)基层司法所除城关和坎门2个司法所按上级标准配备了至少3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外,其他司法所人员均不足。有6个司法所目前还是乡镇内设所,工作人员由乡镇调配;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下移职能增多,用车需求迫切,可是我县的司法所没有一辆工作车,开展工作举步维艰;直属司法所成立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办公场所、装备配备需要乡镇政府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全县11个司法所还有9个司法所没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装备普遍得不到保障,镇乡领导对直属司法所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
(七)部门间沟通方面: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中规定,法院在判决和裁定被告人在社区服刑前后,要做到事先与矫正机关沟通,事中要把“必须服从矫正机关的管理”相关内容写入判决书,事后把判决书送达矫正机关等,在我县实际工作中均未能得到法院的贯彻执行,并且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过程中,基层司法所按规定提交给办案机关的处罚建议得不到落实;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没能很好的获得法院支持;《律师法》规定有关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受到办案机关的限制;安置帮教对象的及时衔接、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监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参与时,常常得不到支持和理解。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除了区域发展差异大、原有基础较薄弱、一些业务经过机构改革后比较新、缺乏可借鉴的经验等客观原因外,更关键的原因是我们在认识、能力作风建设上存在诸多不足。
(一)对理论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这几年,班子成员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多,运用马列主义、唯物主义辩证法和科学发展观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造成了日常工作中常规性动作多,创新思维不够。主要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学习理论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摆上重要日程。对一些纯理论的东西,认为是理论家、专家的事,与己无关。学习也仅仅停留在一知半解、浮光掠影上面,还没有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形成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做到跳出过去看未来,跳出本系统看自身情况,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我县司法行政工作。
(二)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精神的理解不够到位。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突出教育引导,夯实司法为民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司法干警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障人权、服务大局的理念。在这方面,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精神学习理解还不够到位。
(三)思想上没有真正贴近基层,贴近人民群众。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需求和法治环境构建状况。由于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和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负担重的情况下,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普遍较少。一些具体问题多是听经办人的汇报,根据情况作出决策,还没有真正做到沉下身子。工作长期浮在上面,听到、见到基层群众的真实呼声和创新方法自然少了,相应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难以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处理不积极,干部职工与班子之间缺少深层互信。
(四)班子能力作风不能充分适应新形势发展。一是班子整体的思想还不够解放,步子迈得不够大、不够快。对过去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如对普法工作、直属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自我满足,主动寻求自我突破、自我超越方面做得不够。二是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步淡化。随着整体经济状况的好转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勤俭节约的精神少了,贪图享受的欲望多了,想自身福利待遇的多了,想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少了;做工作讲条件,与基层群众艰苦的生活有距离。三是对公务活动中的吃喝不严谨。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现象,虽然有客观原因,但有在思想上认为请吃也是交流感情的手段的错误认识。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课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抓学习,保证学习常抓不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把传统精神教育与适应时代要求刻苦求知结合起来,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同解决作风飘浮等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机制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全局形成爱学习、勤工作、求上进的良好氛围。特别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大事共同决策,小事相互通气,出了问题自己负责,解决问题齐心协力”,始终保持一种团结向上的精神状态,实现“上情”和“下情”的统一,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深入调查研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要果断地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带着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听汇报与领导干部亲自调研有机结合起来。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宗旨观、政绩观教育,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边整边改,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
(四)坚持抓好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本次活动中检查出来的班子集体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我们要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对于每一项工作,不停留在口头安排和布置上,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地带领大家一起干,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布置的工作,要坚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把关,切实抓好落实,大力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五)完善激励机制。培养创新争先、开拓进取意识,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中层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通过完善激励机制,促使全体干部从思想根源上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纠正不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进一步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正确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议,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