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 环 县 公 安 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公安局开展局长
开门接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玉公字〔2010〕19号
各科所队:
现将《玉环县公安局开展局长开门接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玉环县公安局开展局长开门接访活动方案
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确保世博安全举办,根据省厅和市局关于公安机关世博安保工作的总部署和统一要求,县局决定于6月22日、23日开展局长开门接访日活动。为使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确保世博安全举办的高度,按照“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要求,统筹兼顾、上下联动、警种联合、集中精力,进一步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查纠整改一批执法管理不规范问题,从根本上减少越级重复上访和上访滋事隐患,增强全县公安机关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世博期间不发生我县公安归口信访对象进京、进沪滋事和集体上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局长开门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立国
副组长:蔡德喜
成 员:陈刚华、郑新福、李如银、胡向阳、金根才、蔡斌、李建军、罗俊杰、李祖强、洪建业。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蔡德喜(兼)
副主任:金根才
成 员: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科、交警大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分管领导各1名。
三、具体工作
(一)宣传发动。一是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努力把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此次开门接访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开门接访的决心和信心。二是要大力做好外部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开门接访公告,表明公安机关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和诚意。县局将于6月21日前通过玉环电视台《警方在线》栏目和玉环新闻网发布开门接访通告。
(二)排查摸底。6月16日至6月21日,各辖区派出所及有关科所队要结合本辖区本业务线的实际情况,广泛发动,层层动员,对本辖区本业务线的群众信访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信访事项和重点信访人员在6月21日16时前报县局信科访。
(三)开门接访。6月22日、23日,在县局设立信访群众登记室、待访室、接待室,准备必要的便民物品。在接访期间,组成以局长挂帅的强有力的接访队伍,分接访组、登记组、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等。县局要求在局长接访期间,各科所队主要负责人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配合局长做好接访工作,确保此次开门接访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受理查处。开门接访工作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既严格规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行为,又严格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开门接访时,首先领导要作好表率作用,热情接待每一位信访人,倾听信访人的心声,并统一填写市局制定的《台州市公安机关开门接访登记表》。二是对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要认真接待受理,同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上访人。三是督促解决问题。对局长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8月15日前办结,各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督办案件。四是对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要讲清理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五是对部分坚持无理要求,不听劝阻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单位秩序的,要严格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责任追究。对于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因不负责任、敷衍搪塞、态度生硬等行为引起群众投诉,或者对信访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接访中发现因执法问题等原因导致有理信访发生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六)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和建议等及时上报县局。
附:重点信访人员登记表
附表:
重点信访人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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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上访人姓名 |
人数 |
上访人地址 或单位 |
反映的主要问题 |
包案领导 |
责任民警 |
备 注 |
注:此表于6月21日前上报县局信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