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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公安局文件
玉公通字〔2010〕51 号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
“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
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科所队: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县局纪委监察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
“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以下简称“三进”),夯实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根据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玉环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制定本活动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化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建廉洁型公安机关,遵循“公安特色、廉政属性、文化品质”的宗旨,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活动),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广泛创建公安廉政文化,大力弘扬廉荣贪耻风尚,进一步增强民警廉洁从警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积极营建风清、气正、和谐的警营环境,充分发挥公安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并在现有的良好基础上,通过三年时间的不懈努力,至2012年底前,在全县公安机关建成几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形成几个廉政文化特色精品,创立几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深入推进构建具有玉环公安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二、具体计划
(一)建设两类基地
1、网络教育基地。依托公安信息网,设立“廉政文化之窗”,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公安机关的廉政文化网络宣传阵地,使之成为公安民警日常学习、教育和交流的平台。充分利用市局“廉政教育网”,督促全局民警及时完成市局规定的每季不少于25分(积分制)的学习任务,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特殊功能。
2、警示教育基地。根据本局实际,在县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等活动,进一步深警示教育。
(二)举办三项活动
1、读书思廉。以学习廉政常识、廉政法规、廉政典范等内容为重点,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全体民警中广泛开展“读书思廉”活动,读“红”书、读“廉”书,深入普及廉政文化知识、廉洁行为规范,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县局组织《公安廉政文化丛书》读后感征文活动,评选“读书思廉”优秀作品,报送市局参加全省读后感征文活动。
2、警营导廉。充分利用“传统+科技”的手段,真正把廉政文化融入警营文化建设。
(1)建立公安廉政宣教平台,推行廉政短信实时提示制度;
(2)用富有廉政内涵的书画、影像、格言、语录等作品,宣传廉政文化、并在全局范围内选建一至二个单位,积极创建警营廉政文化长廊,加大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力度;
(3)组织全局民警(辅警、职工)及其家属参与创作反腐倡廉为主要题材的短信,及时参加全市开展廉政短信创作比赛,讴歌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使参与者在艺术创作和欣赏中接受教育、净化和美化。
3、家庭助廉。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遵守公民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民警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向民警家属发送助廉倡议书或助廉短信、召开助廉座谈会、签订助廉承诺书,以及寄发廉政文章、制作廉政贺卡、征询廉政建议等方式,使民警家庭助廉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民警家庭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
(三)形成四个机制
1、联席会议机制。纪委、督察大队、政治处等部门建立公安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管理,实施分类指导,形成机关与基层、职能部门与业务警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2、人才培育机制。积极发掘和培育几个廉政文化建设骨干队伍,将爱好廉政文化、善于学习研究和具有文学、文艺、宣传特长的民警纳入“公安文化人才库”,为公安廉政文化长效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3、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玉环县公安局廉政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廉政文化书籍购买、设备添置、基地建设、骨干培训、活动组织和奖励实施等项目,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纳入公安文化整体建设中统筹落实,提升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硬件和软件水平。
4、综合考评机制。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为年度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考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任务落实,调动各层面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措施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月-5月)
1、责任分工。县局责任领导为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蔡德喜,责任部门为纪委监察室,配合部门为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和各相关科所队室。
2、动员部署。各科所队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动员,作出具体部署,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1年12月)
1、试点培育。2010年底前,采取自建或共建的方式,确定和筹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局范围内择优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2、交流推介。2011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全局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以点促面,总结、交流、推介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经验,重点完善县级公安机关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工作,评选全县公安机关公安廉政文化“三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向市局推荐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提高阶段(2012年1月-12月)
1、评估完善。2012年上半年,对开展“三进”活动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指导和评估,发现几个优秀教育基地,原创廉政文化作品和廉政文化示范单位。
2、总结固化。各单位认真做好“三进”活动情况总结,固化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实和完善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四个机制,促进惩防腐败体系长效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单位要围绕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个过程,发挥好服务和促进作用。纪委监察、政工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动员全警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廉政文化“三进”活动顺利开展。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确立“廉政文化是警力,也是战斗力”的理念,将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建警、治警、强警的重要措施,从公安性质、任务和职业特点出发,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民警思想实际,突出创建活动重点,找准切入点、突破口,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力求活动贴近警营生活,让民警喜闻乐见、踊跃参与,使廉政文化渗透思想和业务工作始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立足长效,深化建设。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服务当前、着眼发展、承前启后、因地制宜、注重创新的工作原则,以“三进”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特点、规律的研究,认真总结、提炼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规范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熏陶、约束、凝聚、批判、监督等功能,持续推进县级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