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工商局各科室所队会,县消保委各分会,中国电信玉环分公司、中国移动玉环分公司、中国联通玉环分公司下属各机构:
为了深化“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推进“五五”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大力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推出网上消费教育学校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举办玉环县通讯行业《消法》远程教育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0年3月31日—9月30日。
二、参加学习对象
中国电信玉环分公司、中国移动玉环分公司、中国联通玉环分公司工作人员。
三、学习方式
利用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平台,通过在线学习和测试(网址:edu.yh315.cn),“用户名”以学员姓名(汉字)取得学号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7230237。登录后,学员可以自行修改密码。学员一定要通过登录后学习,否则得不到学分。学员要服从玉环县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通过在线学习取得必要的学分并通过在线测试(具体学习方法,请阅“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网站上“校务公告”栏内“通讯行业”学员在线学习方法与步骤)。
四、学习内容
必修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新消费“十要十不要”及消费维权FLASH动画片。选修课包括消费综合类和消费维权类知识。按行业分类设立“电信班”、“移动班”和“联通班”,每个班均设定不同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内容。(详见玉环县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校务公告”栏内《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通讯行业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同时至少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做好具体组织协调,上述名单请于3月3日上午11时前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陈静波,联系电话:87230237。
(二)各单位按学习对象的自然班编班,并由各班班长负责落实《学员登记表》的登记,于3月3日下午4时前收集上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三)各单位要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学习活动,要经常掌握学习动态,组织、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计划,争取优异成绩。并将学员学习情况列入年度工作岗位目标考核。
(四)本次学习活动将设“单位组织奖”和“优秀学员奖”若干名(具体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另定)。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中国电信玉环分公司 中国移动玉环分公司
中国联通玉环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