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国土局关于《玉环县地质灾害易发点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玉环县地质灾害易发点排查和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减少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和分批治理地质灾害易发点,通过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位于城镇(村庄)规划建设区、学校、村民房前屋后、矿山企业范围、工程施工点、公路沿线及风景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监测、巡查、值班、报告等制度是否健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存在高开挖、高回填的沿山建筑和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设施;位于紧靠人工高陡边坡坡脚或上方、坡度大于25度山坡坡脚或上方的居民房屋间数、居住人数。
三、工作职责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玉环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防治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行政区域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除对已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采取防治措施外,对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采取监测、避让、治理等相应的防治措施。
县交通局: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山区公路,尤其是康庄工程沿线地质灾害、不稳定边坡斜坡的现状调查。
县水利局: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库、水塘、岸坡、库坝安全隐患和不稳定斜坡现状调查。
县旅游局:督促风景旅游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县教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报告的要求,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及早落实防治措施。
县国土局:及时组织专家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析认定,编制应急预案和治理方案。
四、实施步聚
(一)2010年6月至7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对本村、本社区内高开挖、高回填的沿山建筑和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并填写《玉环县地质灾害易发点排查表》(详见附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县国土局(联系人:陈土根,电话:87279318,13906541888)。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应工作职责做好排查,并填写《玉环县地质灾害易发点排查表》于7月30日前报县国土局。对新发现的有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及时采取监测、避让、设置警示牌等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2010年8月。县国土局组织专家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上报的隐患点进行分析认定,经专家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和治理方案,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三)2010年9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治理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已有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二)制订预案。要针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预案中监测、安置、医疗救护等相关人员发生变动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告知县国土局,以便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三)严肃纪律。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玉环县地质灾害易发点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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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 自然村(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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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主要表现迹象 |
① □ 地面裂缝 ② □ 地面凹陷 ③ □ 地面隆起 ④ □ 建筑物变形(墙面裂缝、地基下沉、房屋倾斜、) ⑤ □ 坡体下滑 ⑥ □ (土、石)坍塌、坠落 ⑦ □ 树木歪斜 ⑧ □ 斜坡、山沟及沟口等地有大量土、石堆积 ⑨ □ 地面突然冒水,泉、井水变浑或水量突然变化 ⑩ □ 曾发生过山洪、泥石流 ? □ 其它异常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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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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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要求 |
1、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有上述地质灾害主要表现迹象的,在□里打√; 2、“具体情况描述”栏填有以上地质灾害迹象的具体地点,并写明灾害迹象的序号,如:陈××,①,②,③。同时写明位于紧靠人工高陡边坡(注:高、宽、坡度)坡脚或位于边坡上方居民房屋的间数、居住的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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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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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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