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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
2、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员名单。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信息 奖励办法 通知
附件1: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事人才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根据我局信息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信息报道要围绕我局职能,力求反映工作热点、难点与亮点,新闻稿原则上以正面报道为主。
2、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形成文字做到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语言简练、内容深刻。
3、信息报送以《玉环人劳社保》简报、《今日玉环》、《中国玉环新闻网》、县委办《玉环信息》、县府办《玉环政务信息》、系统业务刊物《台州人事》、《台州劳动保障》、《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国劳动保障报》为主要投稿对象。
二、计分标准
1、报送的信息以被有关刊物采用为标准计分,联合供稿分数由各供稿人均分。
2、《玉环人劳社保》简报(局网站)、《今日玉环》、《中国玉环新闻网》采用计分标准:简讯1分,标题信息3分,调研性信息7分。
3、《玉环信息》、《玉环政务信息》采用计分标准:简讯5分,标题信息10分,调研性信息20分;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市办采用分值翻一番,省办采用分值翻两番,国办采用分值翻三番。
4、《台州人事》、《台州劳动保障》采用计分标准:简讯5分,标题信息10分,调研性信息20分;省一级录用的标题信息分值翻一番,国家级录用的分值翻两番。
4、被国家、省、市党报党刊采用的稿件,分别计20分、10分、5分,头版录用的加50%的分值,头版头条录用的加150%的分值。
5、同一篇信息被重复录用的,按最高分值计。
三、奖励办法
1、奖励采取计分制,对应每分20元,按分值计发奖金。
2、奖金年底一并计算,总分前六名的信息员给予表彰奖励,奖金属于作者个人。
四、信息员与信息报送
1、组建局系统信息员队伍(见附件2),信息员在立足本科室、本单位的采编报道外,有权向局系统各科室、各单位采访了解情况,各有关科室、单位应予配合。
2、线索重要,但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不能成稿的,有关人员可向局办公室口头供稿。此类信息一经采用,视为提供线索者与撰稿者联合供稿。
3、信息直接报送给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和对外报送。
联系人:张毅、林晗 电 话:87222226
手 机:15967092229(661229) 13516769641(669641)
传 真:87214066(注明“信息,张毅或林晗收”)
E-mail:linhan_lh@163.com
五、本办法适用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2: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员名单
1、林 晗 办公室
2、赵梦琪 办公室
3、徐佩佩 人事科
4、林菊芳 专技科
5、王 环 工资科
6、郑 秋 社保科
7、林 仙 劳管科
8、罗 娜 仲裁科
9、黄 山 仲裁科
10、胡存尧 农保处
11、许舒惟 农保处
12、陈筱筱 监察大队
13、林建雪 人才交流中心
14、 林维扬 社保中心
15、吴立华 就业处
16、吕 艳 就业处
17、李鸣辉 城关劳动保障所
18、薛忠祥 坎门劳动保障所
19、郑孝情 陈屿劳动保障所
20、王亭芳 楚门劳动保障所
21、张瑜洁 清港劳动保障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