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0〕146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上方案的通知》(台人公〔2010〕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套改工作领导,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成立玉环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组织指导。
组 长:王素芝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叶继国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副组长:陈晓阳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科长
李如银 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干部科科长
成 员: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和县公安局干部科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如银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范围和对象
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指挥、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行政审批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综合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合署办公的单位,根据民警实际岗位职责确定,履行执法勤务职能的,纳入套改范围。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民警,归口在执法勤务机构的,纳入套改范围。
具体包括指挥中心、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室、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警务督察大队、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和各派出所。
五、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正科)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任科员(副科)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副科),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副科),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副科),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首次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09年12月31日。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
(三)确定人员范围(
(四)实施职务套改(
(五)公布套改职务。警员职务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县公安局发文公布。
(六)实施工资套改。职务确定后进行工资套改,具体办法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相关政策出台后制定。
七、有关问题
(一)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少数确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综合管理机构或公安系统以外的,由接收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确定拟任职务,并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
(二)2011年底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套改到上一级职务条件的,可继续适用本次职务套改的政策。其职务调整在符合条件的次年上半年统一进行。
(三)森林公安机关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四)套改中遇到既可套改到警官职务又可套改到警员职务的先按警员职务套改,今后按就高原则进行调整。
(五)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八、工作要求
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正确把握《实施方案》中的政策规定,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并结合实际,对照要求,及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公安民警正确了解、掌握套改有关政策规定。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明政策和纪律,套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套改工作顺利完成。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公安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务员 公安 职务套改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