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楚门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核定镇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床位数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你镇新建楚门镇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在楚门镇胡新村,占地面积4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基本符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条件。经研究,决定核定你镇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床位80张。望你们接此批复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施工,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此项工程在11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