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推动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今年5月12日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国家减灾委员会决定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国家减灾委和省政府专门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认真组织,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为此,现将我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县是多灾易灾地区,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较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从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做准备,早做谋划,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二、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各项宣传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救灾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普及防灾减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帮助其掌握应对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
(一)着力营造防灾减灾宣传氛围。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减灾从社区做起。省救灾救济协会将编印符合本省实际的救灾减灾宣传画页。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要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乡镇、街道和我县大麦屿陈南全国减灾示范社区,通过广场咨询、分发宣传画页、张贴悬挂有关宣传挂图和横幅、开设宣传橱窗、出黑板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二)发挥防灾减灾教育平台作用。要把减灾示范社区、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和已建立的避灾安置场所作为防灾减灾的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观摩和教育培训等形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村、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三)针对重点环节进行一次检查。各乡镇(街道)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对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和村、社区备灾减灾情况的全面检查,及时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予整改,县民政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三、不断加强救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要提高预案的透明度和知晓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操作性。一方面,要明确应急时的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协调机制;另一方面,要广泛告知辖区内的干部群众,让基层干部和群众知道灾前、灾中、灾后各个环节该做什么、怎么做,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避灾安置场所的人员转移安置预案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灾害来临时,人员转移及时安全,安置秩序井然。
(二)要组织开展一次实地演练。结合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汛期的防灾备灾工作。各乡镇(街道)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根据预案要求,组织一次村、社区救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人力物力,使基层应急演练有序有效开展。
(三)要使救灾减灾活动制度化。各乡镇(街道)要对“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具有不同地域环境特色的经验和做法,把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逐步形成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