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今年10月1日,是《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为了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条例》实施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流动人口、企业业主、中介机构、房屋出租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宣传《条例》相关精神,以及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理念,营造新老居民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
三、宣传方式
1、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在人口密集地开展大型《条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办证、法律法规咨询、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和物品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影响力。
2、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在主要街道、路口、流动人口聚集地,根据《条例》精神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需要,悬挂张贴宣传海报、横幅及标语口号。
3、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将在全县举办面向公众的《条例》有奖知识竞赛。知识竞赛试题等相关知识刊登在《今日玉环》、玉环新闻网(www.yhnews.com.cn)和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www.yhlgj.net)上,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负责辖区内竞赛动员工作。
4、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新民小区活动。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通过《条例》讲座、流动人口座谈会、进企业和新民小区现场办理《临时居住证》等形式,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提高企业主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
5、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利用短信发送平台、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新型媒体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条例》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附件:《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
标语
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实施一周年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一周年。
2、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促进玉环和谐文明。
3、外地本地,四海之内皆兄弟;老家新家,九州方圆是一家。
4、主动报送承租流动人口信息,客人住得开心,自己租得放心。
5、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坚持科学发展,服务流动人口,构建和谐社会。
7、关爱农民工,情暖千万家。
8、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
9、流动人口走四方,政府服务暖心房。
10、主动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维护您和家人的权益。
11、认真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居住证申领、换领一律免费。
12、流动人口信息报送是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应尽法律义务。
13、全面登记流动人口情况,科学制定社会发展规划。
14、积极参与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底数。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