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玉食药安委〔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内容,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班会等形式,于“双节”之前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把好食堂食品采购、加工、贮藏及水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 安全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玉食药安委〔2010〕3号
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0年继中秋佳节后又是一个国庆长假,节假日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会等活动大量增加,成为食品和餐饮消费旺盛时期,同时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为玉环创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的高度,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早做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今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落实第一责任,以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坚决完成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玉政发〔2010〕21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81号)精神,从当地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要着抓好以下几方面监管工作:一是抓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卫生部门要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二是抓好各地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环保、卫生、水利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和饮用水的消毒管理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三是抓好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教育、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把好食品采购、加工、贮藏关以及水质关,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四是抓好节日大宗食品质量关,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经贸、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猪肉、白酒、熟食、月饼等食品的监督管理,防止瘦肉精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五是抓好大型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农家乐、红白事家庭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的监督抽查,依法发布抽检结果,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三、落实值班,做好事故的应急预警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督导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旅游景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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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食品 安全 节日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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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食安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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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