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教〔2010〕43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8月26日省教育厅会议精神和浙教基〔2010〕127号文件要求,现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减负”文件和会议精神的通知》(台教基〔2010〕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要对照省教育厅“六个严格”的要求,逐一进行自查自纠,于9月13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一式两份分别上交教育督导室和基础教育科。各完小要将上述材料交各中心校汇总、备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将与各义务教育学校(完小除外)校长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请各校务必于9月14-15日到基础教育科签订责任书。各校长于9月17日前与下属学校、有关处室和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做到每学年签订一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校要以永久性公示牌的形式,在校门口醒目处公布学校“减负”承诺书(见附件2),要对社会作出“减负”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将建立“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检查。县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1717025,81717026,县教育督导室监督投诉电话:81717062 。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校要从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高度去认识“减负”工作,县教育局将按照“有违必查,有查必究”的原则,对违反“六个严格”的学校及责任人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附件:1. 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减负”文件和会议精神的通知(台教基〔2010〕99号)
2.“减负”承诺书(小学、初中模本)
二○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减负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附件1:
台州市教育局文件
台教基〔2010〕99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减负”文件和
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分局:
8月26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刘希平厅长作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讲话。会后,省教育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减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遵循《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途径。各地各校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高度和为学生未来着想、为学生一生负责的角度,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减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厅“减负”会议精神和《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形成良好的“减负”氛围,特别是要在校长、老师和家长中广为宣传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六个严格”的要求,让“减负”成为各学校和教师的自觉行动。为加强宣传,我局将与市级新闻单位合作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活动,以专题采访、问题曝光等形式,加强对“减负”工作的宣传与监督。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加快区域推进“减负”工作。我局决定:在建立省级“轻负高质”联系县的基础上,建立市级“轻负高质”联系县、联系校制度,由我局确定专人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今年内先确定2-3个市级联系县(市、区)和20个市级联系校,加快改革与研究,以在区域推进“减负提质”上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市级“联系县”和“联系校”的确定办法另行通知。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规范办学。各地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对照省教育厅的“六个严格”的要求,逐一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在九月十日前完成。学校的自查自纠情况要书面报告当地教育局,各县(市、区)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九月十五日前书面报我局。
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工作责任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所辖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各中小学要与有关处室和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并对社会作出“减负”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责任书要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措施,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在此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责任区内规范办学行为巡查制度,设置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我局监督投诉电话为:88582025,电子信箱:zqp@tzedu.org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投诉电话为:88582031,电子信箱:ddb@tzedu.org。我局还将于九月上旬组织“减负”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严格依法治教,加强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违必查,有查必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是一个纪律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各地各学校要增强法治意识,增强对法律和教育规律的敬畏感,加强对违反“六个严格”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要将减负工作情况与对学校评估、校长任用、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挂钩,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要作出严肃处理,做到不捂不纵不松。
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书(模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特制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一、我校坚决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通知》,保证做到:
1.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教师布置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不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控制补课。不利用寒暑假、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不组织集体早自修,不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超过2课时,不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学校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跨学区组织招生。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学校每学年与每个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在评职、评优、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出现违反“六个严格”的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我校若出现违反“六个严格”情况的,学校和校长愿意接受上级的严肃处分。
三.开展对家长的“减负”工作宣传,求得家长的广泛支持。学校实施学生作业量社会听证制度,每学期举行一次,并对社会作出“减负”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严格执行。
五、本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
教育局 学校
签字人: 签字人: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减负 通知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印发
附件2:
“减负”承诺书(小学模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减负提质”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教师布置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不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控制补课。不利用寒暑假、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组织集体早自修,不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超过2课时,不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学校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跨学区组织招生。
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我校“减负”工作并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台州市教育局:88582025,88582031;玉环县教育局:81717025,81717026,81717062;学校: 。
二○一○年 月 日
“减负”承诺书(初中模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减负提质”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国家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教师布置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不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控制补课。不利用寒暑假、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7小时。不组织集体早自修,不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超过2课时,不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学校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跨学区组织招生。
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我校“减负”工作并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台州市教育局:88582025,88582031;玉环县教育局:81717025,81717026,81717062;学校: 。
二○一○年 月 日
玉教〔2010〕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