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州市工商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台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台工商标〔2010〕10号)精神,浙江鹏飞阀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请确认延续台州市著名商标。我局认为“PENG图形组合”等5件商标符合《台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台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条件》和《台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规定的条件,现予以推荐上报(名单附后)。2010年度我县确认延续市著名商标应为6件,另有浙江飞龙家具有限公司的“FEILONG”商标已于2009年和其“图形”商标组合使用并已获得确认延续,故不再推荐确认延续。
附件:2010年度玉环县市著名商标确认延续申请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